从江禁渔:江河水库禁止"扎巢取卵"捕杀鱼类
为确保禁渔工作取得成效,保护好水生物资源。从江县农业部门下乡进行春季禁渔宣传,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散发通告,与渔民座谈等多种形式,到全县各涉渔乡镇进行全面宣传。
禁渔期间,要求渔民禁止一切捕捞作业;禁止收购、销售和加工水生野生鱼类;禁止在江河、大中型水库内从事扎巢取卵、捕杀亲体和其它危害渔业资源的活动;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行为。期间执法人员并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市场检查。
截止目前,张贴并发放《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江河渔业资源的通告》、《禁渔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发送相关禁渔短信1000余条。 (项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