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详解新个税法
一揽子结构性减税政策密集出台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税务总局这位负责人介绍,2011年以来,尤其是9月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措施,密度之大前所未有,主要包括: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等。
——支持扩大就业方面,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税政策,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定额减免税政策。
——推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启动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等。
——促进区域发展方面,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等。
——节能减排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优惠优惠;实施的新车船税法等。
“结构性减税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杨志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