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6.27”聚众扰乱交通案一审宣判
本港讯 (记者 李丽娟)近日,发生在六佰塘的“6.27”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在榕江法院一审宣判,首要分子李晓必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同案犯李海明、李鹏、李远南、石文、杨健五人因围攻执法工作人员,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09年6月27日晚,榕江县古州镇车江六佰塘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了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及该村村民聚众堵塞交通的群体事件,造成省道308线该路段交通堵塞7小时,从当晚11时至次日6时许车辆无法通行。案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公安机关将上述被告人抓获后,才使事态得以平息。在平息事态过程中,有七名公安民警被暴徒打伤,一辆警车、两个头盔被砸坏。
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榕江法院院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