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11月25日,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向媒体通报了黄平县重安镇政府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一案。据称,2003年重安镇政府非法征用集体土地欲建办公综合楼,2006年破土动工。黔东南州经过调查认定其非法占用事实后于近日对该政府作出了处罚,共处罚金4万余元。
据介绍,为建新政府综合办公楼,2003年3月,重安镇政府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征用重安镇天堂村、堡江村农户的责任田,作为镇政府办公综合大楼用地。2003年和2004年镇政府又同意相关的几家农户继续耕种,到2006年初期才开始破土动工。2006年3月1日,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获悉情况后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实测,用地面积为4056.13平方米。目前,该工程的建设已经黔东南州国土局依法制止和停工。现已经查明,重安镇政府未按建设用地报批程序依法申报办理用地手续。
针对调查情况,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严格土地管理,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于近日对黄平县重安镇政府非法征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每平方米10元罚款以及其他处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