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法院首例异地联动调解案成功
据黔东南日报消息 2010年1月,黄平县人民法院首次以异地互动调解制度成功审结一起离婚案件,从而开创了一种新的审案方式。
龙毅系黄平县苗陇乡黑冲村农民,1998年与黄平县黄飘乡黄飘村的潘中英结婚后,因潘中英长年在外打工,双方多年未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2010年1月,龙毅把离婚诉状递到县法院谷陇人民法庭,请求法庭判决二人离婚。
谷陇法庭依法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对潘中英进行调查。潘中英在电话中告诉承办法官:“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因现在安徽省朗溪县打工,路途遥远,且回来一趟花费较大,不能到庭应诉。”同时,被告潘中英还向法庭邮寄来《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本案实际,承办法官考虑如到安徽省开庭,花费较大,将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因此,在征得被告同意后,谷陇法庭根据原告陈述及被告电话内容制作了庭前调解笔录,原告认可并在笔录上签名捺印后,将笔录邮寄至被告住地法院,委托其向被告制作调解笔录,根据调解笔录,谷陇法庭草拟调解协议后又再次委托安徽省朗溪县法院要求被告签名确认。
这是县法院近年来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案外对于审案方式的又一次积极探索和创新。这种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其诉讼负担,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将司法为民落在了实处。
(潘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