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制订发展目标 2015年旅游收入达4亿
剑河县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按照该《决定》制订的目标,到2015年,实现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亿元以上。
该《决定》指出,剑河县将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运作”运行机制,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开发为核心,以“接待百万游客、争创旅游大县”为目标,按照把亮点做亮、把优势做大、把重点做强的要求,立足原生态资源、民族风情等自然和人文资源,实施品牌战略。按照国际化标准水平,加快剑河温泉的升级改造,建成集康体疗养、休闲度假、商务会议、民族风情体验为一体的洗浴中心。围绕“极具苗侗特色的森林温泉湖滨旅游城市”定位,立足于本县温泉文化、苗侗歌舞文化、苗侗建筑文化、苗侗饮食文化,唱响“苗疆浴城”品牌,积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围绕“春冬沐温泉、秋夏浴清江”的目标,加快开发清水江沙滩洗浴项目,抓好仰阿莎湖景区规划建设和库周民族旅游村寨景点项目开发,着力打造集山水观光游、民族原生态体验游、休闲度假游以及水上娱乐与竞技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区。加强与周边邻县的合作,把南宫森林公园与百里原始阔叶林带打造成为雷公山北麓生态旅游长廊。加快建设八万山游客服务中心,以满足日益增多的自驾游客需要。充分挖掘保存完好的民族文化、村落景观和农耕文化资源,强力推出苗族水鼓舞、苗族锡绣、苗族红绣、温泉农民画、柳霁古城、八郎古生物化石等旅游产品,把本县打造成原生态民族文化与世界自然遗产旅游目的地。
到2015年,全县拥有四星级以上旅游宾馆酒店2-4家,农家乐80户以上;旅行社或旅行社分社5家;旅游车辆运输公司及旅游船舶运输公司5-8家,旅游娱乐项目(含水上游乐项目)20个, 拥有至少3个以上3A级以上景区(点)。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万人次以上,年旅游总收入4亿元以上,占生产总值的15%以上。通过发展旅游经济,实现就业人数达到 6万人。使旅游业成为富民强县的主导产业。(夏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