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前10月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1.85%
笔者从锦屏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1-10月新农合共补偿参合农民160335人次,补偿医疗费用3082.5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2580人次,补偿金额2615.42万元,农民住院综合补偿率为59.95%,比上年同期上升11.85个百分点。
今年,锦屏县积极巩固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偿比例,将统畴基金由120元提高到200元,普通门诊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县内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住院封顶线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住院补偿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分别提高10%-20%;特大病种在州级以上医院(含省外医院)住院治疗按县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补偿;儿童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补偿比例为90%。同时,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完善医疗条件,将县内民营医院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享受同等待遇,真正使群众受益于此项惠民政策。(陆应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