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2011年新农合补偿20.7万群众
去年锦屏县新农合共补偿参合群众207312人次,占参合总人数的114.77%,补偿医疗费用4037.49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9333人次、补偿金额3415.88万元,农民住院综合补偿率60.69%,新农合资金使用率达97.18%。
去年以来,锦屏县积极巩固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偿比例,将统畴基金由120元提高到200元,普通门诊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县内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住院封顶线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住院补偿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分别提高10%-20%;特大病种在州级以上医院(含省外医院)住院治疗按县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补偿;儿童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补偿比例为90%。同时,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完善医疗条件,将县内民营医院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享受同等待遇,真正使群众受益于此项惠民政策。(陆应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