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5.4%
记者日前从锦屏县社会救助局获悉,今年该县将从第一季度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由每人1360元/年提高到每人1570元/年,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3120元/年提高到3600元/年,增幅达到15.4%,全县4.8万余人受惠。
据悉,提高保障标准后低保对象增加标准为:长期保障户季度人均增加45元;重点保障户季度人均增加36元;一般保障户季度人均增加30元;特殊对象增发金额提高标准为:三无人员由原来的季度人均增加90元提高为100元;另七类特殊对象: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人员、年满60岁以上老人、在读高中以上学生、二女结扎户两个女孩、独生子女家庭全体成员、单亲家庭全体成员由原来的季度人均增发金额72元提高为80元。与此同时,该县进一步健全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陆应福 吴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