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积极落实搭建微型企业发展平台
“才三天时间,你们就来了,太感谢你们了”。这是大同乡大兴村养殖户欧定相见到县微型企业申办人员说出的第一句话,距离欧定相递交申办微型企业申请才仅仅三天时间,由县工商局、县农业扶贫开发局和乡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就到他的养殖场进行了实地查看,他一手创办的牧兴养殖场如能顺利通过审查,将被列入微型企业获得国家扶持,这是锦屏县积极落实微型企业扶持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自今年年初省人民政府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以来,锦屏县将贯彻落实好微型企业相关扶持政策作为扩大大中专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加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来抓实,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协调配合,搞好配套衔接,为有志青年提供了良好的创业和融资平台。
据了解,根据规定,凡该县居民(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除外)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实缴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并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经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均可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申办成功后将获得国家“3个15万元”政策扶持,即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补助,15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额度的银行信贷支持。(吴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