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教育系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近日,笔者从黔东南州教育局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十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隐患排除年”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和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省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东南州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黔东南州公安局《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4月至11月底在全州开展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据悉,该专项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州委九届十次全会、全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环境建设年”和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作”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学校及周边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打击危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着力发挥综合治理工作平台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作用,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该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验收的原则,坚持边上报边销账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重拳出击,清理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治安热点及安全生产隐患重点地段。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治安防控机制,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强化宣传工作,加强督导和信息报送,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余八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