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司:野外用火须组长审批
本港讯 枯冬季节即将到来,为防止老百姓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麻江县下司镇花桥村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野外用火审批、登记和公示制度,将野外用火审批权下放到组长手中,农户野外用火必须经组长或村两委成员审批,作好登记后方可用火,并在村组明显位置建立野外用火公示栏,将每天的野外用火情况公示于其中,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管理,更便于在发生森林火灾时查找和追究制火人的责任。
为扩大森林防火覆盖面,花桥村两委还与花桥小学联合,发动学生担任农村消防义务宣传员,向家长广泛宣传农村消防知识,以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户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罗时凯 张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