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人民政府开展平抑物价稳定市场通告
凯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工作的通告
凯府告〔2011〕28号
今年以来,受旱灾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凯里市物价指数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以猪肉、大米、菜油、蔬菜等副食品的价格一直高位运行,严重影响了凯里市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市民的生活,为缓解物价上涨趋势,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凯里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5个街道(洗马河街道、大十字街道、湾溪街道、西门街道、城西街道)设立10个粮油供销点,组织投放平价粮油供给市场,其中:大米每市斤价格为1.6元,每户城市居民凭户口和社区证明可按家庭实际户籍人口每人一次性购买平价大米60市斤;食用油每市斤价格为4元,每户城市居民凭户口和社区证明可按家庭实际户籍人口每人一次性购买平价食用油5市斤。
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5个街道(洗马河街道、大十字街道、湾溪街道、西门街道、城西街道)设置12个猪肉、蔬菜(白菜、萝卜)平价供应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低保对象凭户口和低保证可在所属街道猪肉、蔬菜平价供应点每户每次可购买猪肉6市斤、蔬菜6市斤,每5天可购买一次。猪肉每市斤价格12元,白菜每市斤价格暂定为1.2元,萝卜每市斤价格暂定为0.8元。(实际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作适当下调)
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11月11日起,对城区8个主要农贸市场内的摊位费、门面租赁费实行减半收取,并将每头生猪屠宰费由原来的51.5元降至31.5元。
四、物价、工商、经贸、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非法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对妨碍公务的,由市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于2011年11月11日起执行,2012年2月11日为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