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为166名农民工讨薪84万多元
2010年,黎平县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共为16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4.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过去的一年里,黎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总工会、工商等有关部门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主线,采取措施,主动介入,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手册等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并指导劳动用工企业合理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积极“送政策、送服务”进企业;及时受理违法劳动用工举报案件,做好工资清欠工作,开通申述人维权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采用“快立、快审、快结”方式高效办案,维护好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积极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和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规范农民工就业渠道,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推行“个人办案责任制”、“疑难案件集体会审制”和“一次性送达制”有效提高办、结案准确率,确保依法确认工伤案件。
一年来,黎平县共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案件50起,涉及农民工166人,追回工资84.4万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4起,仲裁3起,案外调解39起;工伤认定案件立案58起,认定16起,案外调解40起,有效地起到“疏导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唐学章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