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将在24个乡镇全面推行“廉政灶”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切实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工作,黎平县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从今年6月份开始,将在全县24个乡镇(除德凤镇外)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力争实现乡镇公务接待开支比上年压缩的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廉政灶”建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适用、实效、可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廉政灶”硬件设施以及公物管理、材料采购等相关制度,明确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加大对建设“廉政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厉行节约要求,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操作标准,严格控制财务支出。明确规定县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在乡镇机关食堂就餐,单人单餐限额在15元以内,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限制陪餐人数,与前来调研、检查或考察等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陪同就餐;乡镇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得报销乡镇机关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的发票,并加强对“廉政灶”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核销,对违反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的,及早反映,及时提醒;“廉政灶”实行招待费用单列制度和招待费季度公开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廉政灶”建设。要求乡镇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本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工作的协调,及时上报信息,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廉政灶”建设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廉政灶”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检查。
(龙云强 潘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