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
12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全国文明城市(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雷山县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
近年来,雷山县委、县政府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和“满意在雷山”主题活动为抓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树立以创建助推发展、提升品位、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新理念,大力推进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品位,精心打造宜居雷山,塑造雷山靓丽优美的新城新形象。让广大市民在积极主动参与创建过程中享受创建成果,增强市民的自豪感和幸福感。(唐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