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镇远弃婴"报道 71名弃婴均为合法送养
本港讯 (记者 杨懿)昨天,针对国内一些媒体的报道,黔东南州就镇远“弃婴事件”进行了回应和表态。今天,记者从镇远县民政部门获悉,此前镇远县福利院共收养81名弃婴,其中,71人依照有关规定送养,另有10人尚在福利院中。
据介绍,镇远县社会福利院于1995年6月开始开展弃婴收养工作,2002年5月开展弃婴涉外送养工作,到2009年6月23日止,先后收养81个弃婴,均有记录,并建有《镇远县社会福利院弃婴登记表》。
在开展涉外送养工作中,镇远县福利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民政部《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执行,妥善处理弃婴问题。到目前,国内合法送养11人,国外合法送养60人,尚剩余10人弃婴仍然留在福利院。
就此事的调查还在继续进行中,黔东南州的态度仍然是不回避、不姑息,查实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