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实施“四个一百”确保民族文化得到传承
本港讯 (记者 杨骥)自2006年以来,黔东南州在开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先后实施了“四个一百”方案,有效地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传承。
“四个一百”即: 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助工程、100名原生态民族文化高级人才培养工程、100个重点民族文化村寨保护工程、100个原生态民族文化典型建筑保护工程。
据统计,自黔东南州实施“四个一百”工程以来,共正式命名了吴玉莲、杨正平、龙二草、杨阿妮等94名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传承人;州委委托凯里学院招收了100名热爱民族文化、有一定艺术素养的苗侗等少数民族学生;将雷山西江、黎平肇兴等100个具有浓厚民族文化特色、保存完整的民族村寨命名为民族文化村寨;并对黎平县地坪风雨桥、从江增冲鼓楼等有民族特色的苗侗建筑,积极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