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书记廖少华答人民网“有话网上说”网友问
黔东南日报消息 网友:尊敬的廖书记:您好!我是锦屏县偶里乡一普通农民,现在我们当地无论是城里还是农村,很多家庭的红白大小喜事都兴办酒宴请,比如结婚酒、丧事酒、升学酒、满月酒、乔迁酒、小孩生日和老人寿宴等等,这一切的送礼,大大地增加了人们的生活负担,弄得老百姓苦不堪言,现在当地流行的一句俗语就是“夏天找钱买米,冬天找钱送礼”,这话确实说得不错,很多人以宴请为名来敛收钱财。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以文件形式来管制这些地方不良陋习。比如通过上税控制,是有效的办法之一。谢谢!
廖少华:你反映的问题,我高度重视并及时转锦屏县委、县政府调查处理。锦屏县历来高度重视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尤其是近几年来,锦屏县委、县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和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继出台了锦屏县廉政纲要实施意见、党政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及关于禁止利用结婚、丧事、子女升学、满月、参军、乔迁等大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通知等文件。近两年来,锦屏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党政干部办酒的查处力度,共查处干部职工乔迁、子女升学、满月等酒宴4起,从根本上遏制了党政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歪风邪气。同时,对农村很多家族的红白喜事大小喜事都兴办酒宴请客的陋习,锦屏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一直以来倡导农村移风易俗并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为抓手,着力推动农村改陋习树新风。以“十好村”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十好村”创建活动中明确提出了“乡风文明好”的创建要求。按照中共锦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三年内基本实现十好创建目标”的部署,锦屏县精神文明办将继续抓好乡风文明好的创建力度,将乡风文明纳入村规民约范畴列入农村精神文明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倡导广大群众新事新办,喜事简办。对于你提出的通过上税控制办酒的建议,目前国家没有立法,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