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机关"三个建设年"出入境便民利民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争先创优”“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我州公民申请出国(境)渠道,放宽来黔外国人、台湾同胞居留限制,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事时限,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服务,我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特推出如下便民利民举措,公开向社会承诺,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开展省内跨地区申办出国(境)证件业务。凡省内公民均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出国(境)所需的相关材料到我州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国(境)证件。
(二)缩短再次签注时限。对再次申请赴港澳台签注的,实行“上午申请上午办结,下午申请下午办结”。
(三)实行急事急办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审批民警联系电话,非工作时间内,对符合急事急办事由的申请人及时办理出国(境)证件。
(四)在全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窗口设立特快专递服务,为申请群众免费代办各类出国(境)特快专递服务;
(五)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内容。将公民出国(境)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办证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咨询及投诉电话、出入境申请表格填写下载等在黔东南州政府网站和黔东南警务在线网站上公布,申请群众可足不出户了解出国(境)办证程序、下载申请表格;
(六)放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多次有效签注的审批条件: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请多次有效赴香港商务签注,不再受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数额限制,凡持经年审合格的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业主)经营执照,受企业派遣申请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的,给予多次往返有效签注;
(七)在我州投资的台商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投资金额、经营年限等条件的限制。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需要,签发有效期限5年内的居留签注;
(八)在我州就业的台湾居民,可凭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申请办理有效期限5年内的居留签注,无需办理就业证;
(九)缩短台胞签注、外国人签证延期、居留许可办理时限:《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外国人签证延期、居留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开通警民QQ、MSN交流平台:黔东南州出入境(QQ:1641004029;E-MAIL:qdncrj@163.com),在线解答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
(十一)根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统一部署,在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设置自助受理业务,对再次赴港澳探亲、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请实行自助受理。
黔东南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