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州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硕果累累
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十一五”时期,黔东南州国税系统把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抓手和统揽全局、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更好激活干部职工创造力和精神动力。
五年中,州局机关荣获全州唯一一家“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1个单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3个单位获“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团支部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双职工家庭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 7个单位获“全省文明单位”,13个单位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个单位获“全省青年文明号”,1个单位获“全省十佳微笑服务团队”,3个单位获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同时,全州各级国税机关在省局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和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也成效显著,一大批个人也获得了各级表彰。全州系统呈现出创先争优、文明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了创建工作在推动税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