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李飞跃通过《加强我州救援队伍建设意见》
8月8日下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州长李飞跃主持召开州长办公会,对消防支队呈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专题研究。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该《意见》。州政府相关领导、州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王荣忠就该《意见》起草的背景、总体目标、工作职责、管理体制机制、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及相关要求作了解读,对有关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结合全州实际,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目前,全州已组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1个、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17个,提前完成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已覆盖全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意见》提出通过三年的努力,完善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按照国家标准配齐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做大做强以各县(市、区)消防站、凯里特勤消防站、黔东南消防战勤保障大队为依托的黔东南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为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提供有力保障符合黔东南州实际,应当给予重视和支持。
会议同意《意见》提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体制机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经费和装备建设按照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各县(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不少于30人,凯里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不少于100人,对人员不足的由当地政府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予以补充。二是加大综合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县、乡镇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财政部300号文件以及黔财行[2009]45号文件精神,日常业务经费保障,各地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不低于战士2.3万元/年人、干部2.5万元/年人,灭火器材物资、油料损耗、补给经费保障不低于50万元/年·战斗单位。三是配齐器材装备。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0]160号),按照“分期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州、县共建方式,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配齐全州综合应急队伍所缺器材装备。2011年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的购置。四是搭建应急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推动建立政府统一指挥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响应、调度和指挥平台,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公安消防信息中心和指挥中心建设,形成覆盖全州的指挥网络体系。五是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营房建设和改造。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黔东南州“十二五”消防规划,采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方式对消防站营房进行功能性改造,使其适应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会议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总结,结合实际对《意见》部分作了修改,研究通过了该《意见》。(张正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