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建办对35个单位发展环境创优工作进行调度和培训
近期以来,州环建办督查组陆续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发展环境创优工程情况进行了督查。为及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4月9日,督查组召集州直35个具有审批和服务职责的重点单位联络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州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州环建办常务副主任王再琼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培训会上,督查组负责人重点对州委8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对推进工作的流程及“发展环境创优工程”、“五创”、“四查”、“四标”、“三评议”等几个全新的概念进行深入讲解,对前期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同时还详细解答了每个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问。
王再琼在会上通报了近期各级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她指出,全州发展环境创优工程启动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11个先期启动实施的单位,基本完成了寻标、对标、定标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从督查情况来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对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排部署工作不及时;二是一些单位没有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理解上存在偏差;三是有的单位和具体操作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敷衍应付,寻标、对标质量不高。王再琼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创优工程关系到全州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上来,做好统筹协调,克服困难,迎难而上,迅速全面地启动工作。二是要充分调动,全面参与实施。调动所有具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的内设机构参与进来,抓紧开展寻标、对标和定标工作。三是要严明纪律,高标准推进。必须严格按照州委8号文件要求高标准推进,按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实施。实施方案的制定必须围绕州委8号文件的精神,符合打造四大环境的要求,要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全面完成州委8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现发展环境创优的总体目标。
(州环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