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重大案件“大家说了算”
本港讯(李清) 为保障和监督工商执法人员严格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办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黔东南州工商系统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将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
据了解,重大案件将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是指各县(市)工商局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在调查总结后作出处理决定前,办案机构要将全部案卷交局案件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由案件评审委员会根据案情依法再作出决定。
黔东南州工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立了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一是拟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罚没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等处罚的案件;二是案件标的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需要移送的案件;三是情节复杂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四是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见不一致,无法协调的案件。
上述案件未交局案件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而擅自作出处理的,视为无效,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