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机上出现旧信息消协调解得以解决
本港讯 (杨卫中 记者 刘仙)2009年6月17日早上9时,消费者刘某来到凯里大十字消协投诉称,他购买的小灵通是使用过的机子,于是消费者刘某于6月17日早上找到了销售方,可老板拒不见面,当班的服务员推三拉四就是不给受理。经调解,商家给刘某所购的手机款全部退还,刘某把手机退还给莫某。两人握手言和。
据悉,2009年6月16日消费者刘某在凯里市大十字电信局大厅里的贵州禾信通讯凯里分公司专柜莫某处以398元的价格购得“同微A71”手机(小灵通)一部,到6月17日时,刘某在摆弄手机功能时发现,该手机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月19日期间往外发出的信息共有20多条,内容明显是手机用户非常熟悉的对象。而且用眼睛就可以看到,该手机的螺丝有明显的拆开痕迹。
于是消费者刘某于6月17日早上找到了销售方,可老板拒不见面,当班的服务员推三拉四就是不给受理。刘某要求给予退款,可说当班的服务员不在要到下午来才退到款,要刘某等到下午。于是刘某一气之下投诉到消凯里大十字消协。凯里大十字消协接诉后,工作人员对手机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手机内部标签上有2008年维修过的标志,可是消费者刘某购买该手机的时间为2009年6月16日,在事实面前,莫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的确是把旧手机当新手机买给刘某,同时该手机之前已经被别人用过。
最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愿意给刘某所购的手机款全部退还,刘某把手机退还给莫某。两人握手言和,凯里大十字工商所成功调解旧手机上旧信息消当新手机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