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拖欠农民工工资者不得参与工程投标
据黔东南日报消息 “工程一竣工,老板就把我们的工资35000元全部发给我们了,说是免得县纪委和县烟草局的来找麻烦。”剑河县南明镇漂寨村16组邓小光高兴地对笔者说。据了解,剑河县烟水工程雇请农民工共26人,民工费7.2万多元,已分文不差地发到农民工手中,这些得益于剑河县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
近年来,剑河县加强项目执法监察,要求中标企业,须交足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2%)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009年该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烟水工程、廉租房建设等项目招投标中,禁止有拖欠民工工资记录的建筑商参与项目工程投标。2008年以来,剑河县共有124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2992亿元,有187个建筑商和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有5个建筑企业因拖欠民工工资而被列入工程建设交易市场“黑名单”,与建筑工程招投标无缘。
(田景才 杨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