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时多出30元包房费 顾客该不该买单?
本港讯 (记者 杨懿)“我跟四个朋友一起去饭店吃饭,吃饭前后打了不到一个小时的麻将,到结账时候,他竟要收取30元的包房费,真郁闷!”家住华联路的李小姐无奈地告诉记者。原来,李小姐上周进饭店消费,结账时店家收取了30元的包房费,令她十分不解。
10月29日下午6时左右,李小姐邀请几位朋友在永华路的某鹅肉店吃饭。“店内包房多是空的,我们就随意要了一个包房,进去后就点了菜”李小姐说。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饭菜都上齐了,几个朋友吃饭前后加起来,打了不过半个多小时的麻将。晚上7点40分左右便下楼结账了。一看结账单,李小姐才发现他们在收费单里加了30元的包房费。李小姐随即问商家,这个收费是怎么算的,商家解释说,包房消费没满228的要收取包房费30元。
对于商家收取包房费用的行为,李小姐表示:“这是服务不周吧。那天是星期四,许多包房都是空着的,我们在饭店前后待了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也要收取包房费,我觉得真的是不太合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其中大部分市民认为收取包房费不合理。家住北京西路的吴女士认为,也不是常时间在包房内吃饭、打麻将,商家做生意应该灵活一些,没到一定的时间就不要收包房费了。对此,余先生也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商家如果是在消费前就告知你此项收费,顾客可自行选择消费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