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官司 农民工总算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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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0/1/25 9:31:11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据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6年官司下来,我们总算赢了!”日前,原凯里冶炼厂42名农民工的代表说,尽管官司艰难,但他们终于领到了破产清算组支付的20余万元补偿款。
据了解,2005年12月,凯里冶炼厂经法院宣告破产时,未将杨顺达等42名农民工列为破产安置对象。2006年1月,42名农民工将破产清算组告到凯里市劳动仲裁委,要求享受破产安置待遇等。当年6月28日,仲裁委裁决支持了他们的部分请求。
同年7月,清算组不服裁决,将42名农民工起诉到凯里市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1997年12月,冶炼厂停发工人生活费,不再留用这些农民工。而这些农民工在8年后才申请劳动仲裁,已超过申请仲裁期限。当年10月,凯里市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已于1997年11月终止劳动关系。
2006年11月,因不服一审判决,42名农民工向黔东南州中院提出上诉。
2007年11月,黔东南州中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凯里市法院重审。
2008年11月,凯里市法院重审认为,42名农民工作为临时工,在实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对其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并为其交纳至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养老保险费。
据此,凯里市法院重审判决:由冶炼厂破产清算组一次性分别支付42名农民工2619元至4771.8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由清算组补交42名农民工每人1687.7元的养老保险费。
2008年12月,42名农民工不服重审判决,再次向黔东南州中院提起上诉。
经多次调解,去年6月15日,黔东南州中院下达民事调解书:由冶炼厂清算组分别支付42名农民工1984.2元至5456.55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由清算组分别补交42名农民工0元至1747.6元不等的养老保险费。
然而,调解书下达后,清算组迟迟不予履行。为此,42名农民工多次向黔东南州和凯里市有关部门反映,日前终于得以兑现。
至此,这起农民工与破产清算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历经6年的波折后,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