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私藏手榴弹 锦屏一退休干部被判刑
据正义网消息报道 近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道康非法私藏弹药一案在该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因违反国家对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私藏两枚手榴弹,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今年64岁的被告人吴道康系锦屏县启蒙镇退休干部,1994年12月退休。1981年,吴道康曾任锦屏县启蒙公社武装部原部长,负责公社民兵军事训练及弹药保管工作。吴道康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用于民兵训练的五枚67式军用手榴弹和部分子弹予以非法私藏。1983年至1984年间,吴道康自己使用一枚手榴弹用于炸鱼,另将两枚手榴弹和多发子弹送给他人。剩余两枚手榴弹自己长期非法收藏。2009年8月,吴道康因与他人发生感情纠纷,拿出手榴弹威胁女方,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