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保民生 五年难案“一朝” 解决
本港讯 (姚琼 记者 刘仙)2005年,上访户施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金某某补偿其损失37000元。凯里市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施某某未提供证据,遂驳回了施某某诉讼请求。宣判后,施某某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院认为,施某某的主张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施某某不断信访申诉,但均因证据不足而未能进入再审程序。
今年,该信访案件作为中级人民法院督办的案件交办到凯里市法院,针对该信访案件的特殊性,积极向上级法院汇报解决思路,得到上级法院的支持。凯里市法院通过走访了解到施某某有两个儿子都是重病在身,小儿子精神分裂症,由国家发有一级残疾证明,全家人的生活费用都基本上依靠年老的施某某微薄工资支出的情况,找准调解矛盾的切入点,深入走访,把握化解纠纷的突破口,接触信访人,做好其思想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力量,顺利解决了施某某多年信访的老难案件。
近日,凯里市法院欧肇培院长亲自把司法救助款送到施某某家中。施某某在收到法院从各方筹集到的1.2万元司法救助款后,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非常认可,并激动地说“感谢州市两级法院领导,为我解决了多年的老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