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100余万 原玉屏分院院长、药学士受审
本港讯 2009年,原凯里铁路医院玉屏分院(以下简称“玉屏分院”)分院长李永目及原该分院药学士(药剂士)陈洪因涉嫌套取国家医保资金100多万元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逮捕。4月6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4月6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李永目及陈洪被带到了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2月14日,凯里铁路医院(现为凯里第二人民医院)聘任被告人李永目为玉屏分院院长,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聘任期限从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同时将被告人陈洪调到玉屏分院工作至2008年2月。
到玉屏分院就任后,为获取非法利益,李永目采取由医生姚某某、钟某某等填写铁路职工医保假病历(填一份100元)、护士王某等填写护理记录,后由陈洪及药房管理人员姚某输入病人信息而上报医保部门的方式套取国家医保资金,先后虚列铁路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共183人住院391次的病历及有关信息,总计套取国家医保资金1018799余元。案发后,李永目退交了赃款37.5万余元,陈洪也将李永目交给她的10万赃款退还。
检察机关认为李、陈二人系共同犯罪,其中李是主犯、陈是从犯,并以贪污罪提起公诉。据悉,检察机关在案发后对183名被虚列住院就医的职工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均在公诉书上体现,所以,检察官宣读公诉书时耗费了10多分钟的时间。
55岁的李永目带病受审,他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症,此间颈部又长出了包,因而,坐在被告席上,他勾腰低头,脸上表情痛苦,只有法官和控辩双方发问时,他才勉强抬起头来。此外,他经常喝水,记者注意到,在上午的庭审中,他连喝下了3瓶矿泉水。由于生病的原因,李永目在庭审中话不多,进入辩论阶段,几乎都是辩护人代言。他说,套取资金是为了玉屏分院,为解决就业,几乎用于了医院的支出。李永目还承认“友情赠送”了陈洪10万钱,但他否认这笔钱是从套取的医保资金中抽取的。
被告人陈洪今年32岁,就收受10万元赃款的事宜,陈洪在庭上称自己“说了谎”。因为此前,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陈洪说10万元是李永目给她的“封口费”,而真实情况是,李永目曾承诺在陈洪买房子的时候帮她一把。这10万元算是兑现承诺。“我要面子,不想让大家知道我们的关系,所以说了谎。”陈洪说。在进行法庭最后陈述时,陈洪当庭认错,请求法庭给她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李永目的女儿以及陈洪的母亲等也到庭上旁听,她们几度流下泪水。
检察机关认为李永目等套取国家医保资金占为己有,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但李永目的辩护律师焦仁政则认为李是否犯贪污罪值得商榷。
焦仁政向法庭出示了大沓票据,证实了李永目套取的医保资金用于了医院的支出,没有出现个人非法占有现象。焦仁政根据掌握的证据情况算了一笔账。结果是玉屏分院的支出费用和收入费用(包括套取的医保资金在内收入约为263万余元)基本持平。他认为,在收支持平及检察机关未对玉屏分院承包期的财务进行审计(不审计就无法得出具有法律效率的数据)的情况下,无法作出李永目等人是否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结论。因此,焦仁政认为李永目无罪。
陈洪的代理律师也就其收受的10万元不属于赃款等事宜进行了辩护。由于此案复杂,岑巩法院决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