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警方成功解救两名被骗外出打工少女
本港讯 (李锦宏 龙绍琼 特约记者 陆书明)5月3日,黎平公安干警经过4天的全力解救,把被他人骗到湖南湘潭市某歌舞厅从事打工服务的黎平县双江乡某山村女孩朱某某、石某某成功解救,终于与家人团聚。
4月30日15时许,黎平县双江乡吕孖村村民龙永英和石大武扭送一女孩龙某(16岁,双江乡天堂村人)到双江乡派出所报案称:当日早上,其就读于双江乡中学的女儿朱某某、石某某被龙某他人骗到湖南湘潭某歌舞厅从事色情服务。
经调查得知,龙某在湘潭某歌舞厅打工期间,多次通过手机上网与原在双江乡中学同学石某某聊天,诱骗说在外打工(只需陪客人聊天、喝酒)如何轻松赚钱等等,并于2010年4月30日与该歌舞厅老板许某某(男、43岁,湖南湘潭人)前往黎平双江将在校生朱某某(女,15岁)、石某某(女,13岁)骗往湖南湘潭市宝塔路某歌厅打工。
鉴于案件较为敏感,办案人员立即将案情向局领导汇报,局长陈鸿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抽调治安、保障室、双江派出所民警组成工作组于当日奔赴湖南湘潭,展开解救工作。在解救过程中遭到店主亲友等人的蛮横阻扰,但解救组民警在湘潭警方共同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将被骗往湖南湘潭市宝塔路万福街某歌厅即将上工的朱某某、石某某两位女生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