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交警在广东抓获一交通肇事逃犯
本港讯 (通讯员 刘勇 特约记者 石庆伟) 7月28日,一辆警车驶进了剑河县看守所,从车上走下来一犯罪嫌疑人,这是剑河县公安交警大队从千里之外的广东押解回来的交通肇事网上逃犯刘某。
2009年9月16日晚,剑河县岑松镇马山村二组的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共载4人沿320国道线由岑松往革东方向行驶,20时55分许,行驶至320国道线1836KM+950M处施工路段,碰撞道路上施工堆放的石堆翻车肇事,导致摩托车上的乘车人刘彭长当场死亡,车辆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剑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外逃打工,经多次通知和上门对其家人开展说服教育,犯罪嫌疑人刘某拒不归案接受处理。为此,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13日作出对刘某执行逮捕的决定。
经过多方排查,得知刘某在广东省潮安县的一个货运站打工。获此消息后,剑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干警立即赶赴广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7月2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广东潮安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