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查处3家销售不合格肥料被罚17440元
本港讯 (杨恒贞 特约记者 龙胜洲)近日,天柱县依法对农资产品销售商店的各种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其中,3家农资产品销售店经营肥料不合格,被依法进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240元,罚款17440元。
今年8月份以来,天柱县工商局凤城镇工商所在县城辖区内开展红盾护农保秋种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车辆5辆次,执法人员42人次,对全城40余户农资经营户及两家农资产品企业进行了逐一的检查。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入关、经营行为、经营执照等;重点督查农资经营户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对农资产品特别是肥料进行抽样送检,对销售不合格肥料及一切农资产品的店家,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依法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的规范了辖区农资市场秩序,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稳定和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受社会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