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开展“县树”“县花”征集评选活动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为进一步提升黎平县城品位与知名度,贵州省黎平县绿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县树”“县花”征集评选活动。
“县树”和“县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城市的一张“名片”。 黎平县绿化委员会结合全县独特的民族文化特点,提出了评选条件:一是“县树”、“县花”是本县原产或栽培历史悠久的乡土树种,适宜本地种植;二是具有地方特色,有其象征意义,形态、色彩需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三是必须具有独特的文化底蕴,能代表黎平形象,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
黎平县“县树”“县花”征集评选活动自10月下旬开始,至2011年1月30日结束,征集评选活动分为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审定、社会公布等六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