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表彰先进 榕江艺术团获“示范”称号
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由贵州省文化厅主办,由省群众艺术馆和安顺市普定县承办的全省优秀文工团文艺调演活动于2010年11月13日至17日在安顺市普定县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14支县级优秀文工队参加了演出。
榕江县民族歌舞艺术团由38人组团选送的《苗王故里 娘美家乡——榕江》专场演出获全省优秀表演奖;杨菲菲获得了优秀编导奖;潘朝勇、龙桂云、杨仕英荣获优秀演员奖;男女混声侗族大歌《天在人间充满爱》和原生态侗戏小品《行歌坐月》分获优秀节目表演一、二等奖;榕江县民族歌舞艺术团被省文化厅授予“贵州省县级示范文工团(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