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妇联倾心维权 让双目失明老人圆了不安梦(图)
本港讯 (记者 李丽娟 摄影报道)2010年11月30日,一位70多岁双目失明的老妇人来到黔东南州妇联,向州妇联送去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感谢州妇联在老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时,伸出了援助之手,为该老人请来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挽回了老人的经济损失,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位老人姓邓,名叫邓荣珍。邓阿姨是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2002年邓阿姨把原来的住房改建成两间门面房,以每月500元出租给承租人做生意。当时邓阿姨与承租人签的合同租赁期限是“州水电局需改建拆迁时为止”,属于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
2008年5月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拒付房租。邓阿姨无奈,在2010年5月21日以被告长期不支付门面租金及以租金过低显失公平为由向被告送达了解除合同的通知,但是承租人强行霸占至今。于是邓阿姨又向法院起诉提出了收回门面并要求补偿,但在一审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出现办案干涉问题,使得邓阿姨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于是,2010年9月的一天上午,邓阿姨来到州妇联,请求妇联组织为其维权,拿回自己的所得,圆自己一直以来的不安梦。
当州妇联的工作人员了解到邓阿姨一家经济困难,家庭负担重,仅残疾就有2人(邓阿姨双目失明、女儿是一级残废)、儿子没有工作、尚有两个不满5岁的小孙孙的实际情况后,伸出了援助之手,立即联系到州司法局法援中心,由法援中心指派律师无偿为邓阿姨打官司,起草起诉书。同时州妇联的工作人员与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亲自找到该案的负责人进行沟通,此案得到了市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最后案件得到了公正判决,承租人退回了门面,补足了拒付邓阿姨门面租金,依法坚决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