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拆除28栋违章建筑(图)
本港讯 (吴厚征 特约记者 杨仁海 摄影报道)“安全排查好了,拆!”话音刚落,挖掘机“铁臂”挥舞,只见一处制造水泥涵管违章建筑围墙应声倒地,约10分钟便成为一片废墟。12月31日,笔者在天柱县拆除违章建筑现场目击的一个镜头之一。
据了解,该县近年来有个别群众无视法律,擅自在县城规划区内中山路、擎天路、金山路两侧已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搭建洗车、木材加工、堆沙、制作水泥涵管等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影响城镇建设和天柱形象,妨害市民生活。
为进一步顺利实施城建建设项目,2010年5月,天柱县利用宣传车,电视等形式宣传,并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动员其必须于12月29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和其它设施,逾期不拆除的,一律由该县政府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没收。
该县组织国土、住建、公安、安监、司法等部门,分成9个小组,由群众工作组、法律宣传组入场动员群众撤离现场,强制拆除组对违章建筑进行安全排查后,由强制拆除工作组依法对县城规划区内临时搭建的洗车、木材加工、堆沙、制作水泥涵管等非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