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一单位职工因索要4万余元"好处费"被刑拘
3月10日,笔者从锦屏县公安局获悉,身为锦屏县农村信用联社敦寨分社信贷员的郑某,因利用职权向贷款人索要“好处费”4万余元已被刑拘。
2月下旬,锦屏县公安局接到,信用联社敦寨分社信贷员郑某利用放贷收“取好处费”,请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报警电话。即安排经济侦查大队民警开展调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经审讯郑某交待了,在任锦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敦寨分社信贷员期间,采取办理一笔贷款业务,向贷款人索要400--2000元不等“好处费”的方法,前后共索要、收取贷款人现金4万余元据为已有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刘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