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再复审有关情况的说明及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公示
据黔东南人民政府网消息 黔东南州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完成后,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再复审。再复审发现,在资格复审工作中,由于个别县和个别州直工作部门的资格复审人员政策把握不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黔东南州司法局等单位和职位有部分专业不合、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或对象资格条件不符、生源与户籍不符等情况的考生被认定为资格复审合格。经研究,对上述条件不符的考生作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请示省公务员局同意,决定对资格复审人员出现不合格考生的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其中,黔东南州司法局03职位、雷山县畜牧渔业管理办公室01职位、黎平县市政综合监察大队02职位、黔东南州档案局01职位、剑河县久仰乡01职位各递补1名,岑巩县凯本乡人民政府01职位递补2名。递补时间为2011年7月4日。
招考单位资格复审人员要及时联系列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或因考生所留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招考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55—8222358)
州人社局考试录用科(0855—8256229)
黔东南州录用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日
附件【黔东南州201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再复审后需递补职位及人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