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工仔到农民工代言人 10年讨回3500万元
金黔在线讯 在广东佛山市,贵州黎平籍农民工石国修苦学法律,为农民工兄弟维权,至今已办理了500多起案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和申请索赔3500多万元。
工友受伤促他学法律
1971年,石国修出生在黎平县水口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90年初中毕业后,回家务农,1995年外出到广东佛山打工。
一次,石国修所在工厂的一名工友手指受伤,老板只给了点“小钱”就不管不问了。受伤工友没文化,不懂法,胆又小,几次找老板交涉无果,黯然返家。
从这时起,石国修认识到了懂法的重要性,决心苦学法律。经过一年苦学,石国修熟练掌握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和地方条例。
走上维权路
从1996年开始,石国修一边打工,一边为农民工朋友维权。
他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案件的弱势一方有30多人,全是黎平老乡。
这些黎平老乡在佛山某五金厂打工,总计6万元的工资被老板无故拖欠了4个月之久,至当年12月依然没有着落,大伙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石国修搜集了30多名农民工做工的证据材料,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由于证据确凿,合同条款明晰,劳动部门很快作出了裁定,厂方乖乖付了工资。
成功办结此案后,经常有人请石国修帮忙维权。
办案过程中普法
在办案过程中,石国修见绝大多数农民工兄弟不懂法,他便利用办案维权的机会,以案说法,向农民工兄弟们进行“普法教育”。
2007年6月11日晚,在佛山某五金公司上班的黎平籍农民工吴某驾驶机动车回厂加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多处骨折。事发后,厂方在没有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吴某所在生产线员工全部解雇。吴某出院后向所在公司申请住院费用,公司拒绝支付。
吴某慕名找到石国修,石国修召集吴某以及被解雇的几十名农民工上了一堂“课”,其间,他对照案情进行了讲解和分析,从《工伤条例》说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然后总结说,吴某上班路上负伤,算是工伤,公司应当支付其治疗费用、伤残补助等;而公司无故将相关生产线员工解雇,这是违法的。
最终,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此案作出裁定,判令某五金公司支付被解雇员工工资总计22万元,并赔偿吴某住院治疗费等共计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