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65个特困县启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贵阳新闻网讯 《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在全省连片特困地区65个县(市、区、特区)启动国家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将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据悉,日前在我省连片特困地区65个县(市、区、特区)启动国家试点工作,同时鼓励非连片特困县逐步开展“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具体补助标准为: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65个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非连片特困地区的县“计划”试点所需资金由各市(州)、县自行承担。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在争取中央财政奖励性补助的同时,省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补助。
供餐方式上,通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的实施,我省村级以上学校已全部建有食堂,村级以上学校原则上由学校食堂供餐。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教学点,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供餐内容可包括完整的午餐,或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加餐或课间餐等。
新建学生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在2012年春季开学前收回。严把食堂饭菜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堂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登记留样、校领导付费陪餐等制度。学校成立伙食委员会参与食堂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校长及教育局长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