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他人穿着时尚 90后少女伤人抢包
法制生活网讯 近日,由施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被施秉县法院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但鉴于其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自愿认罪,其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得到谅解,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一万元。
家住施秉县的少女胡某,自幼跟随祖父母生活,缺少父母的关心,90后出生的她比同龄人有更严重的叛逆心理。2010年11月的一天晚上20时许,胡某和女友杨某、李某等人在县城闲逛。当行至新街口的时候,看到马路对面的少女唐某穿着时尚、浓妆艳抹,心中遂产生了嫉妒之心。三人经过商量准备教训唐某一下,随即尾随唐某至偏僻的巷道,杨某飞跑着从后面踹了唐某一脚,至唐某倒在地上。胡某等人见此情景也上前对唐某拳打脚踢,唐某无力反抗,手提包也落在地上,胡某趁机拿起唐某的手提包逃离现场。经查,唐某的包内有现金50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法医鉴定唐某的左小腿被打伤,伤情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