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首例酒驾入刑驾驶人无证驾驶再被拘
近日,在五(里牌)甘(巴哨)线91公里700米(小地名:水泥厂路口)处,在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禹斌的的带领下,黄平、镇远、施秉三县精干警力联合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整治行动,9时许,查获一名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经查,竟是施秉酒驾入刑第一人——陈忠彪。
2011年07月25日晚,陈忠彪酒后(男、30岁、住施秉县杨柳塘镇人)驾驶自购的贵H73191轻型普通货车,在撞伤一人、撞坏一车逃逸后被抓。后施秉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判处被告人陈忠彪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施秉交警大队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吊销陈忠彪驾驶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凡被吊销驾驶证的,两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如今陈忠彪以身试法,对待他的当然的法律的严惩。当日,施秉公安机关即依法对陈忠彪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陈忠彪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案正有条不紊进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奉劝广大驾驶人,要充分吸取交通事故教训,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凡屡教不改、以身试法的,必被严惩。(舒秀锋 龙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