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查处一起虚假宣传案 挽回经济损失15175元
近日,三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八弓分局查获处理了一起虚假宣传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175元。
9月22日,三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八弓分局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称有人在三穗县电影院涉嫌虚假宣传向消费者推销“三.七”酒(每盒75.00元)和“三.七”粉(每盒50.00元)。推销者在搞促销活动中,作虚假宣传,故意夸大“三.七”酒和“三.七”粉的功能和治疗效果,说“三.七”酒和“三.七”粉可以内服和外用,治疗高血压、高血糖、骨质增生、糖尿病、心脏病、支气管炎等48种病。三穗县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八弓分局出动执法人员7人于9月23日早上依法对在电影院进行促销活动的现场进行了检查。
现场检查的情况为:参加促销活动的群众有1000多人,当事人有两人,一男一女,男的一边在台上前面给群众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一边向群众销售“三.七”酒和“三.七”粉,女的给排成队的消费者免费送给一小杯的“三.七”酒。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推销者确实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当即勒令当事人马上停止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暂扣现场推销“三.七”酒和“三.七”粉。并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疏导消费者。为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八弓分局贴出告示,凡购买了“三.七”酒和“三.七”粉的可凭包装袋到八弓分局登记,由八弓分局勒令当事人退还消费者购货款。经确认有上当消费者40余人、涉嫌金额15175元,执法人员于9月25日责令当事人将此款项如数退还消费者。扣留“三.七”酒(33.3件)和“三.七”粉(20盒)。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与处理之中。(杨荣昭 杨小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