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鼓励干部职工从事鸭产业发展工作
近日,三穗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印发〈三穗县鼓励科技特派员从事三穗鸭产业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文件明确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干部职工带薪带职从事鸭产业发展工作,以加大三穗鸭产业发展力度、推动三穗鸭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文件明确规定,凡国家干部职工申请被批准为科技特派员从事鸭养殖、加工、营销工作后,一般工作时限为4年,并享受以下四个方面的待遇。一是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其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二是享受从事鸭养殖、加工、营销工作收益分红等合法收入;三县扶贫、财政部门每年从扶贫贷款专项资金和鸭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50万元以上,作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经费,支持科技特派员贷款贴息补助;四是享受省州县关于发展鸭产业的同等优惠政策。
同时,为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县里成立了考核小组,每年对科技特派员进行量化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1000至20000元的奖励。对工作成绩较差的,除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外,并终止其科技特派员的身份,退回原单位安排工作。对以申请科技特派员为由,不从事鸭产业工作的人员,派出单位在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评中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档次,扣发其本人当年全部工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姚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