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计生局“三四”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台江县人口计生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四”工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在全局促成了领导班子团结、奋发有力,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的良好工作局面。
坚持“三带头”,做到“四公开”。在专项资金使用、基础项目建设落实、服务设施配套和奖励资金发放等方面,领导干部坚持“三带头”,即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和承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完善防腐网络;同时做到“四公开”,即基础设施公开建,工作经费公开拨,服务设施公开配,奖励资金公开发。
坚持“三到位”,做到“四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狠抓“三到位”,即教育到位,制度到位,监督到位;同时做到“四落实”,即落实党风廉政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落实定期汇报工作措施,落实“一票否决”,落实经常督促检查和严格考核。
坚持“三注重”,做到“四结合”。即注重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注重“下评上”活动,注重“窗口”服务。同时做到“四结合”即把精神文明创建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机关文明建设相结合,把精神文明创建与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相结合,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十星级”农户创建有机结合。
坚持“三个重点”,做到“四个主动”。建立反腐倡廉“阳光动作”机制,突出“三个重点”,即对象上重点突出对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内容上重点突出对用权、管财、掌物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形式上重点突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同时做到“四个主动”,在研究重大问题上主动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安排重大事项上主动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主动及时研究解决,各项工作实施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刘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