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八成农民可报销医药费
“我的医药费得报销了!”刚出院不久的蒋家柏逢人便说。
天柱县社学乡红卫村三组蒋家柏的儿子,凭父亲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住院的医疗处方、发票等凭证,在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为父亲一次性报销了5270.5元医药费。4月1日,自该县医疗中心开始报销农民医药费以来,像蒋家柏一样有资格享受医药费报销的农民,天柱县已有26273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80.37%。 今年1月1日,天柱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前,全县已有280名农民享受了首批医疗补偿,共报销医药费17万余元,人均607元。天柱县白市镇白市村二组的舒某,今年1月因病住院一共花了近1.1万余元,该县新型农村医疗结算中心按规定给他报了4800余元,他实际只出了6000多元。 农民自己每人每年只缴医疗保险金10元,天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收定支、收支平衡、重点补“大”、兼顾补“小”的补偿原则,实行农民住院按住院地区、金额以80%至30%不等的比例补偿,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同等比例上浮5%。 作者:唐安平
今年1月1日,天柱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前,全县已有280名农民享受了首批医疗补偿,共报销医药费17万余元,人均607元。天柱县白市镇白市村二组的舒某,今年1月因病住院一共花了近1.1万余元,该县新型农村医疗结算中心按规定给他报了4800余元,他实际只出了6000多元。 农民自己每人每年只缴医疗保险金10元,天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收定支、收支平衡、重点补“大”、兼顾补“小”的补偿原则,实行农民住院按住院地区、金额以80%至30%不等的比例补偿,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同等比例上浮5%。 作者:唐安平
农民自己每人每年只缴医疗保险金10元,天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收定支、收支平衡、重点补“大”、兼顾补“小”的补偿原则,实行农民住院按住院地区、金额以80%至30%不等的比例补偿,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同等比例上浮5%。
作者:唐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