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斥资51万元奖励先进单位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姚学茂 摄影报道)在2010年4月29日召开的天柱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天柱县斥资51万元对2009年对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及2009年受到县团级以上表彰的单位进行奖励。获奖最高的单位达4万元。
在受表彰的单位中,完成税利任务的单位有经贸局等7个单位,共获奖励18.6万元:完成规费任务的单位有国土局等6个单位,分别获得0.5万元至0.7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获省级表彰的3个单位,分别奖励0.4万元。对获厅局级表彰的3个单位,分别奖励0.3万元。对获县团级表彰的45个单位,分别给予0.16万元至0.2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乡镇,分别给予0.6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
2009年,天柱县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财政收入排列全州第四位。据统计,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1.21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第一产业完成5.88亿元,同比增长5.7%,第二产业完成7.83亿元,同比增长24.5%,第三产业完成7.51亿元,同比增长11.4%,财政总收入完成15396万元,同比增长22.5%,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201万元,同比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65元,同比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2844元,同比增长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