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三级承诺”助推作风建设年活动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天柱县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力,在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中开展“工作岗位职责逐级承诺活动”。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级领导承诺。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自己履职情况向分管县领导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须经过县领导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科级领导干部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根据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由本单位作风办留存备案;三是科级以下干部向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承诺。各单位股级干部以及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向分管领导作出工作承诺,承诺书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本单位作风办留存备案。承诺对象需对照自己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明确年内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全面、具体、准确、详细。并将承诺内容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作风办以集中督查、暗查等方式对承诺对象岗位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督查,并记录在案,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